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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重點摘要:聯盟行銷是讓部落客、社群經營者、既有客戶或合作夥伴推薦你的商品,成交後才依約定支付分潤的行銷方式,對企業來說是一種「按成果付費」的通路。
企業要把聯盟行銷做成穩定的業績來源,關鍵在四件事:用貢獻毛利算出可負擔的佣金上限、訂清楚追蹤與退貨扣回等推薦獎金認列規則、有系統地招募與管理推廣夥伴,以及守住法規,包括薦證廣告的利益揭露、不可變成以拉人頭為主的多層次傳銷,以及佣金給付的扣繳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「廣告費一年比一年貴,能不能改成有賣出去才付錢?」「很多老客戶主動幫我們介紹生意,可是一直沒有制度,介紹成功也只是請吃一頓飯。」這是許多中小企業老闆開始注意聯盟行銷的原因。比起先付錢買曝光,聯盟行銷讓企業在成交之後才支付佣金,看起來風險低很多。
但實際操作時,問題接踵而來:佣金要給幾趴才有人願意推、又不會虧本?顧客退貨了佣金要不要追回?推廣者為了衝業績誇大宣傳,責任算誰的?付給個人的佣金要不要扣稅?本文站在「建立自家聯盟行銷計畫的企業」角度,從分潤試算、追蹤規則、夥伴管理到法規稅務,整理成可以直接用來擬定制度的步驟與表格。
聯盟行銷是什麼?和廣告、網紅業配有什麼不同
聯盟行銷(Affiliate Marketing)由三方組成: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企業(廣告主)、負責推薦的推廣者(聯盟夥伴),以及最後購買的顧客。推廣者透過專屬連結、推薦碼或優惠碼推薦,系統記錄成交後,企業依約定比例或金額支付分潤。有些企業會再透過聯盟行銷平台媒合推廣者與處理追蹤結算。
它和付費廣告、網紅業配最大的差別,在於「付費時點」與「風險由誰承擔」:
| 比較項目 | 付費廣告 | 網紅業配 | 聯盟行銷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付費時點 | 曝光或點擊時就付費 | 多為合作前或發文後付固定費用 | 成交後依成果付分潤 |
| 成效風險 | 由企業承擔 | 主要由企業承擔 | 企業與推廣者共同承擔 |
| 規模擴張 | 加預算就能放大,但成本會上升 | 受限於可合作的網紅數 | 可同時有大量推廣者,但需要管理 |
| 內容控制 | 企業自己製作,掌控度高 | 需事前溝通審稿 | 推廣者各自創作,掌控度較低 |
| 適合商品 | 需求明確、可快速成交 | 需要形象與口碑建立 | 有推薦價值、毛利足以分潤 |
這三種方式不是互相取代,而是互補。廣告負責快速放量,網紅負責建立聲量,聯盟行銷則把願意長期推薦你的人變成穩定的通路。整體行銷組合的規劃,可參考中小企業電商與數位行銷總覽與網紅行銷與 KOL 合作。
哪些企業適合做聯盟行銷?
- 有推薦價值的商品或服務:需要比較、需要專業說明、使用後有明顯效果的商品,例如課程、軟體、保養品、家電、旅宿。
- 毛利足以分潤:扣掉成本後仍有空間分給推廣者,低毛利的大眾商品較難吸引人推。
- 有現成的推薦者:既有客戶、學員、經銷夥伴、產業顧問,都是第一批推廣者的來源。
- 成交可被追蹤:有網站下單、線上報名或可記錄推薦碼的銷售流程。
自建企業聯盟行銷計畫,還是加入聯盟行銷平台?
企業啟動聯盟行銷有兩種主要路徑:加入既有的聯盟行銷平台,由平台提供推廣者網絡、追蹤連結與結算服務;或自建企業聯盟行銷計畫,自己招募推廣者、設定規則並處理結算。兩者各有適合的時機。
| 考量面向 | 加入聯盟行銷平台 | 自建聯盟行銷計畫 |
|---|---|---|
| 啟動速度 | 快,平台已有推廣者與追蹤工具 | 較慢,需建立追蹤、合約與後台 |
| 成本結構 | 佣金之外通常另有平台服務費,依平台合約為準 | 主要是系統建置與人力管理成本 |
| 推廣者品質 | 數量多,品質需篩選 | 數量少,但多半是熟悉品牌的人 |
| 規則彈性 | 受平台規則限制 | 可依產品與客群自訂 |
| 資料掌握 | 部分資料在平台端 | 推廣者與成交資料在自己手上 |
| 適合對象 | 想快速測試、內部人力不足的企業 | 有固定推薦群體、重視長期關係的企業 |
實務上很多企業採取混合模式:先透過平台測試哪類商品與推廣者有效,再把表現好的長期夥伴邀請進自建計畫。以戰國策戰勝學院為例,便建立了自己的聯盟行銷計畫,邀請學員、擁有企業客戶的人與社群經營者推薦課程,並公開說明結算與撥款時程,推廣者也能在專屬後台查看業績數據。這類對象明確、規則透明的設計,就是自建計畫的典型做法。
選擇平台時要問的五個問題
- 平台向廣告主收取哪些費用?佣金之外的服務費、設定費、最低儲值如何計算?
- 追蹤方式是什麼?歸因期間多久?跨裝置成交如何認列?
- 退貨、取消、未付款訂單的佣金如何處理?審核期多長?
- 推廣者的宣傳內容由誰審核?違規時平台的處理機制為何?
- 合作結束後,推廣者名單與成交資料可以取得哪些?
分潤怎麼訂?用貢獻毛利算出佣金上限
佣金訂太低沒人推,訂太高越賣越虧。訂定分潤前,先算清楚每一筆訂單能拿出多少錢。
佣金上限的計算方式
貢獻毛利率 = 毛利率 − 變動成本率(物流、金流手續費、包材等)
佣金率上限 = 貢獻毛利率 − 企業希望保留的貢獻利潤率 − 其他通路成本率(例如平台服務費)
假設某保養品牌平均客單價 2,000 元,毛利率 60%,物流與金流等變動成本占 8%,貢獻毛利率就是 52%。若企業希望每筆訂單至少保留營收 25% 作為貢獻利潤,用來支付人事、研發與固定費用,那麼佣金加上所有聯盟行銷相關成本,最多只能占營收的 27%。
月結試算:別忘了退貨與平台費
延續上例,假設某月透過聯盟行銷成交 200 筆,營收 40 萬元,佣金率訂為 15%,若透過平台合作且平台服務費以佣金的 30% 計算(此為假設,實際依平台合約為準),聯盟行銷總成本會是 60,000 + 18,000 = 78,000 元,占營收 19.5%,仍在 27% 的上限內。
再把退貨考慮進去:若退貨率 5%,實際認列營收為 38 萬元,佣金依實際成交計算為 57,000 元,平台服務費 17,100 元。貢獻毛利 38 萬 × 52% = 197,600 元,扣除佣金與服務費後剩 123,500 元,約占實際營收 32.5%。這個簡化試算沒有計入退貨本身的物流與損耗成本,實際數字會再低一些,所以退貨佣金的扣回規則一定要寫清楚。
| 分潤模式 | 計算方式 | 適合情境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---|
| 固定比例 | 成交金額 × 佣金率 | 商品品項多、價格差異大 | 折扣後金額或原價計算要講清楚 |
| 固定金額 | 每筆成交固定給付 | 單一方案、課程、訂閱 | 促銷降價時毛利會被壓縮 |
| 階梯式 | 月成交達門檻後提高比例 | 想激勵核心推廣者 | 門檻計算期間與是否追溯要明定 |
| 首購加碼 | 新客首購較高比例,回購較低或不計 | 重視開發新客 | 新舊客判斷方式要可查核 |
| 名單計費 | 每筆有效名單給付 | B2B、高單價服務 | 「有效名單」定義與審核流程 |
分潤並不是越複雜越好。推廣者看不懂規則,就不會積極推;企業結算困難,就容易出錯引發爭議。建議起步時用一種主模式,最多搭配一種加碼機制。
推薦獎金怎麼認列?追蹤、歸因與結算規則
聯盟行銷最常見的糾紛,來自「這筆訂單到底算誰的」。規則要在合作前寫清楚,並且在系統上做得到。
追蹤方式
- 專屬連結:推廣者使用帶有識別參數的網址,顧客點擊後在一定期間內成交即歸屬該推廣者。優點是自動化,缺點是受瀏覽器隱私設定、換裝置購買等因素影響,可能漏記。
- 專屬優惠碼或推薦碼:顧客結帳時輸入,歸屬明確,也適合實體或電話成交。缺點是代碼可能被分享到折扣碼網站,變成搶其他通路的業績。
- 人工登錄:B2B 或高單價服務常見,由推廣者事先報備客戶名單,成交後比對。需要明確的報備有效期間與衝突處理規則。
合作規則必須寫清楚的項目
- 歸因期間:點擊連結後幾天內成交算數。
- 多人推薦的歸屬:最後一次點擊、第一次點擊或報備先後,擇一並明定。
- 計算基礎:以含稅或未稅金額、折扣後或折扣前金額、是否含運費計算。
- 審核期與退貨扣回:訂單需經過一定期間、確認未退貨才認列,已撥付的佣金遇到退款如何扣回。通訊交易的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原則上有七日解除權,審核期至少要涵蓋這段期間與退貨處理時間。
- 無效訂單:推廣者自己下單、使用不實資料、測試訂單、違規宣傳帶來的訂單如何處理。
- 結算與撥款:每月結算日、撥款日、最低撥款金額、所需單據與扣繳方式。
這些規則建議寫進推廣者合約或合作條款,並在推廣者後台公開。成交資料的追蹤,可以搭配網站分析工具交叉核對,參考GA4 與 UTM 成效追蹤。

如何招募與管理推廣夥伴?讓聯盟行銷變成穩定通路
多數企業的聯盟行銷計畫,八成業績來自少數核心推廣者,其他人登記後就沒有再推過。與其追求推廣者人數,不如把心力放在找到並經營那些真正會推的人。
推廣者從哪裡來
- 既有客戶與學員:用過、滿意,推薦最有說服力,也最了解產品。
- 上下游與異業夥伴:服務同一群客戶但不競爭的業者,例如會計師事務所與企業軟體、設計師與家具。
- 內容創作者:經營部落格、影音頻道或社群社團,且主題與你的商品相關。
- 產業顧問與講師:在專業場合具影響力,適合高單價或 B2B 商品。
推廣者管理的五個動作
- 入門包:提供商品重點、常見問題、可使用的圖片與文案、禁止宣稱的內容清單,降低推廣門檻與違規風險。
- 分級經營:依過去三個月成交表現分級,核心推廣者給予較高分潤、新品搶先試用或專屬優惠。
- 定期溝通:每月寄送業績報表與推廣素材,告訴推廣者哪些內容有效。
- 內容抽查:定期檢視推廣內容是否誇大、是否揭露合作關係。
- 汰除與暫停:對違規或長期無效的推廣者,依合約程序暫停合作。
聯盟行銷成效指標
每月建議追蹤:活躍推廣者比例(當月有帶來成交的推廣者 ÷ 所有推廣者)、聯盟行銷營收占比、平均每筆訂單的聯盟成本率(佣金加平台費 ÷ 聯盟營收)、退貨率,以及透過聯盟行銷取得的新客比例。如果聯盟成本率逐月上升、新客比例卻下降,可能代表推廣者主要在搶原本就會買的老客,需要調整首購與回購的分潤差異。
聯盟行銷的法規與稅務:薦證揭露、傳銷界線與扣繳
聯盟行銷牽涉廣告、組織與金流三種法規面向,企業在設計制度時就要納入考量。以下為重點整理,個案請諮詢律師或會計師。
| 法規面向 | 重點內容 | 企業可以怎麼做 |
|---|---|---|
| 薦證廣告 | 公平會規範說明要求薦證內容反映真實意見與體驗;薦證者與廣告主間有一般大眾無法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,應於廣告中充分揭露 | 在合約中要求推廣者標示合作或分潤關係,提供揭露用語範例並抽查 |
| 不實廣告責任 | 依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,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為薦證者,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;非知名公眾人物或專業人士者,以受廣告主報酬十倍為限 | 提供禁止宣稱清單,避免推廣者自行誇大功效 |
| 多層次傳銷界線 |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稱多層次傳銷,是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、建立多層級組織推廣銷售;傳銷商收入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來源,違反者有刑事責任 | 分潤只依實際商品或服務銷售計算,不對「招募下線」給獎金;若要設多層級獎金,先諮詢律師並了解報備義務 |
| 個人資料 | 利用個人資料行銷,當事人拒絕即應停止,首次行銷應提供拒絕方式 | 推廣者不得把顧客資料私下轉用;企業自身行銷遵守個資法 |
佣金給付的扣繳與二代健保
付佣金給公司或行號推廣者時,通常由對方開立發票。付給個人時,實務上常依所得性質申報,常見做法是列為執行業務報酬。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,給付境內居住個人執行業務報酬,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額扣繳 10%;另依健保署規定,執行業務收入單次給付達 2 萬元以上,需按 2.11% 扣取補充保險費。
舉例來說,若某月要支付一位境內個人推廣者佣金 25,000 元,且經判斷屬執行業務報酬,需扣繳所得稅 2,500 元、補充保險費約 528 元(25,000 × 2.11% = 527.5 元,實際依健保署規定計算),並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與申報。所得類別的認定會影響扣繳方式,不同性質的推廣者(例如兼職個人、經紀身分、公司)處理不同,補充保費制度也可能修正,請以財政部與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,並與會計師確認。
合約一定要有的條款
- 合作關係揭露義務與用語範例。
- 禁止宣稱事項,以及違反時的佣金扣除與終止合作。
- 禁止使用品牌關鍵字購買搜尋廣告、禁止冒用官方名義等推廣方式限制(依企業需要訂定)。
- 歸因、審核、退貨扣回與撥款規則。
- 稅務處理與所需單據。
- 智慧財產權授權範圍:推廣者可以使用哪些商標與素材、使用期限。
用管理王系統管理聯盟行銷合約與佣金撥付
管理王是一站式企業 AI 管理系統,不是聯盟行銷追蹤平台,無法取代專屬連結或推薦碼的追蹤工具;但聯盟行銷背後大量的合約、簽核與帳務工作,可以用以下功能管理:
- 合約管理與合約到期提醒:集中存放每位推廣者的合作合約與條款版本,合約到期前提醒續約或重新審視分潤條件。
- 電子簽章:新推廣者加入時線上完成合約簽署,縮短作業時間並保留紀錄。
- 簽核中心:每月佣金結算表經行銷與財務線上簽核後再撥款,特殊加碼方案也有核准紀錄可查。
- 會計系統:記錄佣金支出、扣繳與補充保費等帳務,方便月結與年度申報時與會計師對帳。
聯盟行銷常見問題
聯盟行銷佣金一般給多少?
沒有統一標準,取決於商品毛利與產業習慣。建議用「貢獻毛利率 − 希望保留的貢獻利潤率 − 其他通路成本率」算出佣金上限,再參考同類商品的市場行情決定。佣金高於上限,賣越多虧越多。
聯盟行銷和多層次傳銷有什麼不同?
一般聯盟行銷是推廣者推薦商品、依實際銷售取得分潤,不涉及招募下線。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的是透過介紹他人參加、建立多層級組織的行銷方式,且傳銷商收入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來源。如果你的分潤制度會因為推廣者招募其他推廣者而發放獎金,請先諮詢律師。
推廣者要揭露合作關係嗎?
需要。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,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有一般大眾無法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,應在廣告中充分揭露。收取分潤就是典型的利益關係,企業應在合約中要求並提供揭露範例。
付給個人推廣者的推薦獎金要扣稅嗎?
依所得性質而定。若屬執行業務報酬,給付境內居住個人時應扣繳 10%;單次給付達 2 萬元以上,還需扣取 2.11%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不同身分與所得類別的處理不同,個案請諮詢會計師。
加入聯盟行銷平台和自建計畫,哪一個比較好?
想快速測試、內部人力不足時,加入平台較省力;已有一群熟悉品牌的客戶或夥伴、重視長期關係與資料掌握時,自建計畫較有彈性。很多企業先用平台測試,再把核心推廣者轉入自建計畫。
顧客退貨了,已經發出的佣金怎麼辦?
最好的做法是預防:設定審核期,訂單確認未退貨後才認列佣金。若已撥付後才退款,依合約約定從下一期佣金扣回。這條規則必須在合作前寫進合約,事後才補很容易產生爭議。
結論:聯盟行銷是一套按成果付費的通路制度
聯盟行銷 看似只是「賣出去才付錢」,實際上是一套需要設計的通路制度:分潤要從貢獻毛利倒推,推薦獎金的認列規則要清楚,推廣夥伴要分級經營,薦證揭露、傳銷界線與扣繳稅務也要一開始就納入。把規則寫清楚、資料管清楚,聯盟行銷就能成為廣告以外穩定、可預測的業績來源。延伸閱讀:FB 廣告 ROAS 損益兩平怎麼算,比較付費廣告與聯盟行銷的取得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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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盟行銷能不能長久,取決於分潤制度、合約規範、結算流程與推廣夥伴經營是否完整。戰國策戰勝學院自 2000 年起協助企業進行經營診斷與制度規劃,顧問輔導服務可以協助企業試算分潤空間、設計推廣者分級與獎勵規則、建立合約與結算流程,並與既有業務及經銷通路的獎金制度一併檢視,避免通路間互相衝突。若需要提升行銷與業務團隊的通路經營能力,也可以搭配企業內訓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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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;公平交易委員會:不實薦證廣告之廣告薦證者責任為何;全國法規資料庫:多層次傳銷管理法;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;全國法規資料庫: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;全國法規資料庫: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;全國法規資料庫: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


